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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时间计算的相关规定

2016-07-18  来源:东莞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   浏览:

关于服务时间计算的相关规定

 

环保总队各部门、小志愿者分队、大朗分队、麻涌分队:

鉴于目前出现部分队友找队里相关管理人员请求补录因自身原因没有在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而无法计算的服务时间,导致总队电子签到系统出现异常。现会员部对已有的管理规定重新进行解答:

1、未报名参加活动不计志愿服务时间。

2、报名成功后参加活动但没有签到不计志愿服务时间。

请您在到达活动现场时找签到负责人员进行签到。(正常情况下我们会设有签到处,请各位队友排队按次序进行签到)

3、报名成功后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准时到达活动现场的,迟到半小时以上且未联系负责人进行说明情况的不计志愿服务时间。

如及时联系活动负责人说明情况,可以按签到时间计算服务时间。

4、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不参加活动也不请假,三次及以上的队友暂停其参加我队志愿活动。

如需要参加以后的志愿活动请向会员部说明以前未请假的原因。

5、报名后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活动的队友请在微信中取消报名或者与联系活动负责人进行请假。

6、所有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答应队友可以补录服务时间。

 

不按以上规定操作的队友将无法计算志愿服务时间。

以上规定自发布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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